根據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的《債權轉讓協(xié)議》(編號:JX3-BC3J785-ZZ2503),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將其對本公告附件“資產轉讓清單”中所列債務人及其擔保人享有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其他相關協(xié)議、文件項下的全部權利及相關附屬權益依法轉讓給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現(xiàn)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聯(lián)合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通知各債務人、擔保人、其他相關各方以及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發(fā)生更名、改制、歇業(yè)、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等情況的相關承債主體或清算主體。
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作為本公告附件“資產轉讓清單”所列資產的受讓方,現(xiàn)公告要求“資產轉讓清單”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債務人、擔保人及其清算義務人等其他相關當事人,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及相關附屬權益文件(如有)約定的全部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相關責任。(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發(fā)生更名、改制、歇業(yè)、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等情形,請相關承債主體、清算主體代為履行義務或承擔清算責任)。
特此公告。
附件:資產轉讓清單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盛女士 聯(lián)系電話:1880749527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qū)山南印中心2號樓101室
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薛女士 聯(lián)系電話:15873146310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qū)觀沙嶺街道茶子山東路112號濱江金融中心二期T1棟3901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
?
附件:
資產轉讓清單
序號 | 原債權方 | 主債務人 名稱 | 擔保人 名稱 | 抵(質)押物 | 借款合同編號 | 保證合同編號 | 抵押合同編號 | 賬面本金余額 | 賬面利息余額 (含罰息、復息) | 賬面本息合計 | 代墊費用 | 備 注 |
1 | 浙江省浙商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省廢舊物資大市場經營有限公司 | 保證人:周國其;抵押人:湖南省廢舊物資大市場經營有限公司 | 抵押物為湖南省廢舊物資大市場經營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長沙市望城區(qū)黃金鄉(xiāng)金沙村廢舊物資市場房產,建筑面積2063.16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為948.577平方米 | (2015)湘銀貸字第005542號《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合同》 | (2015)湘銀最保字第005542號《最高額保證合同》 | (2015)湘銀最抵字第005542號《最高額抵押合同》 | 10000000.00 | 8331724.37 | 18331724.37 | 0.00 | |
2 | 武岡大酒店有限公司 | 保證人:黎順長、劉清娥;抵押人:武岡大酒店有限公司 | 1、武岡大酒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竹城路(武岡大酒店宿舍樓)的8套房產及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2243.2平方米,建筑面積3161.56平方米;2、武岡大酒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武強北路(武岡大酒店演藝廳)101、201的2套房產,建筑面積1200.12平方米;3、武岡市武強北路(豐仁村竹城公路旁)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2305.51平方米;4、武岡市武強北路房屋及土地使用權,面積15416.05平方米 | 華銀(邵陽武岡)固資借字(2012年0160號)《固定資產借款合同》、華銀(邵陽武岡)固資貸字(2013)年第047號《固定資產貸款合同》、華銀邵(武岡支)流資貸字(2016年)第(312)號《流動資金貸款合同》、華銀邵(武岡支)流資貸字(2017年)第(347)號《流動資金貸款合同》 | 華銀(邵陽武岡)保字第(2012)年(0160)號、華銀(邵陽武岡)保字2013年第047號《保證合同》、華銀邵(武岡支)保字2016年第312號《保證合同》、華銀邵(武岡支)保字2017年第347號《保證合同》 | 華銀(邵陽武岡)最抵字第(2012)年0160號《最高額抵押合同》、華銀(邵陽武岡)最抵字(2013)年第047號《最高額抵押合同》、華銀邵(邵武岡支)最抵字(2016)年第312號《最高額抵押合同》、華銀邵(武岡支)最抵字(2017)年第365號《最高額抵押合同》、華銀邵(武岡支)最抵字(2017)年第366號《最高額抵押合同》 | 41000000.00 | 31688964.12 | 72688964.12 | 0.00 | ||
累計 | 51000000.00 | 40020688.49 | 91020688.49 | 0.00 |
注:本公告資產清單列示的本次進行轉讓的債權余額截止時間為基準日2024年6月11日,基準日(含)之前債務人及擔保人拖欠的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相關生效法律文書項下的延遲履行金,基準日(含)之后新產生的本金、欠息、復利、罰息、違約金、相關生效法律文書項下的遲延履行金等,均包含在本次轉讓范圍之內。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給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延遲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擔保合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生效法律文書計算。
責編:梁茉
來源:湘江資產